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5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1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661122
通讯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管理室
邮 编:01604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乌海阳光炭素有限公司物料封闭仓库配套建设数控跳汰洗煤机项目 | 乌海阳光炭素有限公司厂区内 | 乌海阳光炭素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兴鼎环保有限公司 | 该项目在乌海阳光炭素有限公司物料封闭仓库配套建设一台数控跳汰洗煤机,用于残阳极洗选,满足乌海阳光炭素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极糊项目的生产需求。 | (一)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原辅料入库粉尘、筛分废气、传输粉尘、成品装料粉尘、车辆运输废气。残阳极进料粉尘经封闭车间、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跳汰工序各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湿式作业,封闭车间无组织排放,原料卸料粉尘经封闭车间、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粉尘,通过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洒水抑尘等措施,故本项目无组织粉尘产尘点较小经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可做到粉尘的无组织达标排放。项目筛分产生的粉尘经筛分机上方设置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15m排气筒排出,除尘效率可达99%,可做到粉尘有组织达标排放。 (二)废水 该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洗选过程产生,生产废水包括压滤废水,设有循环水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 该项目主要产生噪声主要包括运输车辆及破碎筛分生产线等,夜间不生产,根据预测结果,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在昼间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除尘下灰、沉淀池的污泥、废矿物油。生产过程中沉降在地面的粉尘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113.56766t/a,继续回用于生产,用作电极糊的填充料。物料水洗过程中所去除的污泥、污泥,在沉淀池底部收集为49998.8248t/a,收集后使用压滤机压滤到含水率为60%,再进入烘干炉烘干后作为电极糊原料。废矿物油0.1t/a,暂存于厂区现有的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
2 | 内蒙古君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铁联运中转仓项目 |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乌达区华电南侧、铁鑫站台西侧 | 内蒙古君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内蒙古环诚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0木亩,总建筑面积19600平方米,拟建设中转仓10000平米(中转盐、多种矿石、煤炭、焦炭、兰炭、砂石等散装物料),办公室600平米,停车场及集装箱堆放场地9000平米,并配置相关配套设备和设施。 | (一)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装卸粉尘、运输扬尘、货物堆积存放期间少量泄露物风蚀扬尘。物料装卸、储存在全封闭式储棚中转仓内进行。中转仓内设有喷淋洒水抑尘装置3套,每跨设置1套;运营期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物料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营单位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在厂区内采取限速行驶、加盖苫布,道路硬化,不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该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污染物单一,浓度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区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用于场地绿化、道路洒水抑尘等。废水不直接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工序,不外排。 (三)噪声 该项目主要产生噪声设备为:装载机、运输车辆、叉车、正面吊等。营运期无连续运行设备,各类车辆为间歇运行,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各类设施在采取厂房隔声、减振措施等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洗车沉淀池污泥。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收集清运。洗车污泥0.032t/a属于一般固废,暂存沉淀池,定期委托内蒙古康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置。厂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按照处理 1 吨生活污水产生 2kg 污泥(含水率 80%计),污泥产生量1.23t/a,定期委托乌海市乌达区园区污水处理厂采用罐车抽运进行压滤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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