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6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661122
通讯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管理室
邮 编:01604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盐泥综合利用项目 | 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绿城大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在厂区一次盐水工序东侧建设8000t/年盐泥洗涤装置,满足盐泥处置需求。该项目在原一次盐水厂房盐泥卸车区域设置一次盐泥洗涤池;建设两层钢结构压滤厂房,厂房采用两层钢结构基础;配套设置板框压滤机、二级盐泥洗涤池及相应的盐泥泵、搅拌器等设备;同时重新规划盐泥卸车区域,并铺设配套管道设施。 | (一)废气 该项目盐泥经压滤机压滤脱水后,直接存储于压滤机下盐泥料斗,盐泥料斗总容积约50m³(共6个料斗),料斗装满后直接通过车辆运输,因压滤脱水后的盐泥含水率约15%左右,不会起尘,因此不产生废气。 (二)废水 该项目洗涤后废水主要为含盐洗涤水,废水量为35400t/a(含有400t/a盐分)回用至现有一次盐水精制工序的化盐水罐V-401,后续用于化盐。 (三)噪声 该项目采取建筑物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后,经过距离衰减,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在37.12-41.19dB(A)之间,综上所述,本项目设备运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可以达标。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经处理后的盐泥近7600吨,盐泥氯化物、氯酸盐极低,不具有强腐蚀性,盐泥经压滤机压滤脱水后,直接存储于压滤机下盐泥料斗,盐泥料斗总容积约50m³(共6个料斗),料斗装满后直接通过车辆运输,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委托阿拉善盟正合 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与企业现有盐泥处置方式一致。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