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乌海市都思兔河治理工程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邮 编:01603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乌海市都思兔河治理工程 | 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 | 乌海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 内蒙古清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建设内容为内蒙古乌海市都思兔河堤防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新建右岸堤防1段、长5.97km,新建堤防护坡5.97km,新建堤顶路面5.97km;加培右岸堤防1段、长1.973km,新建堤防护坡1.973km,新建堤顶路面4.037km;新建右岸护岸9处、长13.501km;新建穿堤排水闸10座。本工程均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不涉及黄河,不含涉水工程。 | 1.陆生生态:严格控制土方开挖等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施工车辆、人员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严禁乱砍滥伐,减少对施工区周围植物的影响。设置宣传和警示标志设施。 2.水生生态:防止固体垃圾、生产生活废水、建筑垃圾进入渠道水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全部合理处理,含油污泥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3.地表水环境:设置装配式环保厕所和隔油系统分别处理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送至海南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处理后上清液回用 4.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严格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场地;严禁污废水直接排放,加强施工机械检修,避免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现象。 5.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施工设备进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6.大气环境: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物料堆放采取苫布遮盖,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7.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有价值的回收利用,无价值的委托清运;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境卫生部门及时清运。 8.环境监测:地表水、废水、环境空气、生态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 0473-6953208 |
2 | 内蒙古聚欣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 50 万吨/年产 3-15mm 降阻焦粒建设项目 | 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来峰园区三号井片区 | 内蒙古聚欣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纳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乌海海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来峰园区三号井片区,占地面积32903m2,年破碎筛选焦炭混料 50 万吨。主要建设全封闭大棚,内设原料库、成品库、生产车间,配套受料坑、破碎机、振动筛、辊筛、输送带,大棚外配套停车场、办公生活区、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 9860 万元,环保投资 2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2.03%。 | 1.施工期:施工现场两侧设置彩钢围挡,水泥、砂石等原料严密遮盖,洒水抑尘。对车辆、进出道路进行冲洗和清扫,车辆采取密闭车斗,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建筑施工场地要求施行“六个百分百”制度。生活污水自建 10m3 简易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海南区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期禁止安排夜间施工,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适当控制机械作业密度。建筑垃圾暂存于项目占地范围内,采取临时遮盖措施,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施工场地设生活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大气环境:原料、成品装卸及堆存均在全封闭大棚内,原料库、成品库均采用 2台雾炮进行洒水抑尘,单台雾炮静风射程为 70m ,覆盖面积 15386m2,可 360 °旋转,每日喷洒 4 次,冬季水管需捆绑电热带,以保证雾炮的正常运行,重点喷洒装卸区及受料坑区域,其次为原料堆存区域;受料坑卸料在全封闭大棚内,采用雾炮进行洒水抑尘,且受料坑采用半封闭形式,卸料时尽量降低卸料高度。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 ) 表 7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皮带机落料点均在全封闭大棚内成品库,各落料皮带上方设置集气罩(共10 台),并通过密闭管道汇入布袋除尘器 TA001 处理后 经 1 根 20m 高 排 气 筒DA001 排放;破碎、筛分设备全部设置在封闭的厂房内,破碎机、振动筛、辊筛均为密闭设备,各设备呼吸口上方设一台集气罩(共 3 台),经密闭管道收集后汇聚至一台布袋除尘器 TA001 处理后经 1根 20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 ) 中表 6 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运输车辆密闭性良好,物料使用苫布覆盖,限速行驶,运输道路路面硬化,定期清扫,进出场车辆需通过车辆冲洗平台。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限值;《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 ) 表 A. 1。 3.地表水环境:建设一座 10m3 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 定期拉运至海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4.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保养、维护、隔声降噪。运输噪声采用性能良好的运输车辆,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类标准。 5.固体废物:除尘灰布袋收集后经人工打包成吨袋后搬运至成品区暂存,定期外售;废布袋定期由厂家更换带走,不在厂区暂存;沉淀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拉运,不在场内暂存;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有盖垃圾箱内,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地面、裙脚、导流槽、集液池防渗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用从下至上依次为:①100mm 厚 C25防渗混凝土;②2mmHDPE 膜(高密度聚乙烯材料);③100mm 厚 C25 防渗混凝土(P6 级防渗);④环氧树脂漆涂层。采取上述措施后,渗透系数≤1×10-10cm/s。一般防渗区: 全封闭大棚、化粪池、沉淀池采用一般防渗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 ,K≤1×10-7cm/s。简单防渗区:综合办公楼、停车场、生活区、厂区道路采用一般混凝土硬化。 7.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绿化面积约 979m2 ,位于生活区周围,种植时主要选择本地广布种及常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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