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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6年1月9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9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619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内蒙古海美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陶瓷生产线技改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1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9日-202611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890056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邮    编:(01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内蒙古海美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陶瓷生产线技改项目

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

内蒙古海美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鸿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设内容:本项目对现有陶瓷生产线增加抛光工序,对原有施釉工段所有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后可达到年产600万m2全抛釉瓷砖(内墙砖、地板砖)。主要建设内容为增加抛光工序及配套的循环水沉淀池一座,水池容量1200,对原有施釉工段设备进行更新。将原有煤焦油储罐由地埋式改为地上贮存,拆除原有煤焦油储罐并新建煤焦油地上储罐,同时建设一座危废库。总投资2900万元,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1.45%。

1)废气

项目干燥塔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SNCR 处理后,进入脱硫塔(脱硫塔工艺为石灰脱硫法)深度处理,辊道窑废气经过脱硫塔处理,干燥塔与辊道窑共用脱硫塔,最后通过36m高排气筒排放

2)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生产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全自动压砖成 型机、抛光机机械设备。根据类比调查可知,车间内噪声源强在80-85dB(A),设备在运行过程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以及车间内距离衰减。

3)固废

1)煤焦油

项目二段煤气发生炉制煤气时产生的煤焦油,废煤焦油的产生量为 1080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废煤焦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11精(蒸)馏残渣,代码为 252-002-11。暂存于煤焦油贮存罐区储罐内,储罐最大容积为 50t,罐区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 -10cm/s

2)废矿物油

危废库贮存危险废物主要为运营期主体工程机械、车辆设备日常维修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为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属于危险废物, 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代码为 900-214-08。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库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 危废库和煤焦油贮存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并根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牌,定期检查,防治二次污染。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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