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1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6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2025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3-3998361
邮 编:016000
通讯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兴发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项目 | 乌达区 | 内蒙古兴发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元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内蒙古兴发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内; (4)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10万吨/年磷酸铁锂产能,主要完成车间的土建施工、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配套公辅设施的建设,涵盖配电房、纯水机房、冷冻机房、空压机房、除湿机房等。 (5)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环保投资680万元。 (6)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675人,年工作300天,四班三运转,每班工作8小时,总生产7200h/a。 | (一)废气 烧结工段产生废气G3,主要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和一氧化碳。每台烧结炉配套1台焚烧炉处理烧结尾气。本项目共有12台烧结炉,配套12台焚烧炉处理烧结尾气,焚烧炉尾气汇总后再经除尘塔(内设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经厂区1#排气筒排放。 尾气焚烧炉燃烧天然气产生废气G7,主要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颗粒物,上述天然气燃烧废气均汇总后再经除尘塔(内设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经厂区1#排气筒排放。 喷雾干燥废气G2、喷雾干燥机燃烧天然气产生废气G6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平均通过 4 个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3#排气筒、4#排气筒、5#排气筒)。 投料和配料时产生废气G1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总,经厂区 6#排气筒排放。 气流粉碎产生废气 G4 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总,经厂区 7#排气筒排放。 包装过程产生废气 G5 主要为颗粒物,和生产车间集气罩收集的车间粉尘一起,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总,经厂区 8#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厂区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洗涤污水及冲刷粪便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依托的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经污水管网送园区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包括生产线产生的研磨废水W1、生产设备定期清洗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站产生排污水以及纯水站产生浓盐水,均依托兴发集团同一园区内现有的草甘膦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经污水管网送园区污水处理站。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S1筛分除磁固体废物、S2 研磨固废(废锆珠)、除尘灰,均为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厂区本次新建的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200m2,可满足暂存要求,定期处置或综合利用。 本项目设备定期维护产生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危废废物类别代码为HW06-900-404-06,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本次新建的一般危废暂存间,面积100m2,可满足暂存要求。 (四)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采取隔声减震、建筑隔声后,贡献值较小。厂房外主要为流动噪声源(运输车辆和叉车等),经过自然衰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项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五)土壤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的要求。根据分析结果,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制定的防治措施切实有效,定期跟踪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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