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2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2025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3-3998361
邮 编:016000
通讯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中科可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3万吨全自然域生物可降解材料(PDA)项目一期 | 海南区 | 内蒙古中科可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1)内蒙古中科可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3万吨全自然域生物可降解材料(PDA)项目一期;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 (4)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1条年产3000吨全自然域生物可降解材料(PDA)生产线及厂区配套相关办公、公辅、环保和安全设施。 (5)项目投资:一期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8万元,占总投资14.5%。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总定员25人,项目行政管理人员5人,生产操作人员20人,实行四班三运转制,全年运行300天,年运行7200小时。 | (一)废气 (1)备料工序废气 投料过程在密闭上料斗内进行少量的粉尘经过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过(DA001)1根25m排气筒排放,收集尘可以作为原料返回生产使用,投料操作间设计为封闭车间。 (2)真空系统废气 本项目预缩刮板冷凝器、终缩刮板冷凝器及冷凝器产生的冷凝不凝气从各反应釜经输气管道送真空系统,真空系统废气进入淋洗塔和活性炭处理,处理后经过(DA002)1根25m排气筒排放。 (3)干燥废气 干燥工序产生粉尘经过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过(DA003)1根25m排气筒排放。 (4)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本项目设置1台100万kcal/h燃气导热油炉,通过(DA004)1根26m排气筒排放。 (5)废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站运行过程UASB及好氧池等工段有恶臭气体产生,污水处理系统各恶臭产生单元尽量密封。 (6)储罐区废气 本项目储罐区废气经管道输送至酯化车间淋洗塔入口,经淋洗塔及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 (二)废水 淋洗塔排水、工艺冷凝水、活性炭清洗排水经管道收集至罐区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其余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送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三)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水泵和排风机等,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使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预防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中废切片、废吨袋,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灰经收集后可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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