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6年4月8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固废综合利用及固废余热回收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4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890056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邮 编:(01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固废综合利用及固废余热回收技术改造项目 | 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 |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中众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1)建设1套高炉渣干法粒化固废处理装置,并配套建设1座14.8t/h余热锅炉。(2)利用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改造1台备用高炉鼓风机为汽电双驱。总投资12285.7万元,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总投资的8.14%。 |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71mg/m³,满足《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排放限值(10mg/m³)及超低排放限值(10mg/m³)要求。半密闭集气罩未收集的粉尘经密闭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0.03kgh满足《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8mg/m³)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废水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可行。 (3)噪声 本项目噪声具有阵发性、间断性等特点。为预防项目运营后期噪声对周 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须做好以下防护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 ②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保证良好的机械润滑,从而减少摩擦噪声的产 生。 ③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 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4)固废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除尘灰: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518.51/a,和干渣一起外售。 ②废布袋:根据设备厂家提供的数据,除尘器布袋1年更换一次,除尘器废布袋产生量为0.5t/a,更换后由厂家带走,不在厂区储存。 ③干渣:产生量约50万t/a,外售。 2.危险废物 ①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 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②设备设施润滑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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