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海南区生活垃圾分拣压缩转运站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邮 编:01603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海南区生活垃圾分拣压缩转运站项目 | 海南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南侧40m处 | 乌海市海南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 内蒙古众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新建生活垃圾分拣压缩转运站,占地面积3000m2。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南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附近,东侧750m规划为京藏高速,南侧90m为六五四建业机械制造厂、乌海消防,西侧410m处为县道,北40m为乌海市海南区垃圾填埋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分拣车间、生活垃圾压缩车间、收集及转运坪场地硬化、围墙、内部道路和绿化工程,配套建设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并购置安装压缩设备、分选设备及纯电动四分类垃圾收集转运车。建设规模:转运能力200t/d。总投资39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5.1%。 | 1.施工期:施工期扬尘,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适当洒水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汽车尾气,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尽可能使用气动和电动设备和机械,或使用优质燃油,以减少机械和车辆有害气体排放,对施工进度及进入施工场区的车流量进行合理规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居住区卫生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控制声源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加强现场运输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要求建筑施工要限制夜间22:00至6:00机械施工,严格控制噪声影响强的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外运;生活垃圾送至周边生活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避免沿途遗洒,污染环境。另外,在施工过程中的开挖土方大部分用于地基回填,其余用于抬高地表,无弃土外运,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2.大气环境:DA00117m排气筒,密闭车间+喷淋+负压除臭+离子送风(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浓度限值;氨、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DA00215m排气筒,颗粒物、 氨、H2S脉冲式除尘器,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浓度限值;无组织部分,颗粒物车间阻隔、喷淋,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浓度限值,氨、H2S喷淋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水环境: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并暂存,定期由乌海市海南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吸污车清运至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暂存于化粪池,定期由乌海市海南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吸污车清运至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污水处理厂,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 4.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中的2类标准。 5.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收集后直接进入垃圾转运站进行压缩转运处理,日产日清;压缩垃圾转运焚烧、填埋;废MBR膜、滤袋厂家回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使用专用防渗容器分类收集,粘贴危险废物标识,危废暂存间满足“三防”要求,不同类别分区存放,存放期不超1年,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留存处置协议及联单,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系统、事故水池、分拣车间、压缩车间重点防渗:《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地面采取抗渗混凝土+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污水处理系统、事故水池、分拣车间、压缩车间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要求防渗,防渗系数≤10-10cm/s;化粪池一般防渗: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可以满足≤1×10-7cm/s或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要求防渗建设,渗透系数≤1×10-7cm/s;一般固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K≤1.0×10-7cm/s;转运站其他区域简单防渗,一般地面硬化。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渗滤液泄漏风险防范措施,污水池施工应选用有施工资质的合格单位,确保施工质量、对污水池定期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生产期应对污水池进行管理和维护、一旦污水池发生泄漏,应立刻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关措施减少渗滤液外泄;建设事故水池(50m3),拦截暂存渗滤液突发泄漏、消防废水及初期污染雨水,防止污染物外溢污染土壤和水体、冲击市政污水处理系统,为应急处置争取时间;设备故障时处置措施。当无任何生产用电或生产设备出现停产时,在临时堆放的垃圾上喷洒除臭液剂以暂时除臭,降低事故恶臭气体浓度。在车间设备检修期间废气及废水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危废泄漏风险防范措施。危废间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采取硬底化处理以及遮雨、防渗、防漏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专门收运和处置;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防范措施。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废气处理设施、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有故障立即停止生产、提高工作人员生产技能,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设备使用规范;火灾防范措施。项目转运的生活垃圾遇明火易燃,现场需加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要求职工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企业需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制定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定期维修制度,使各项环保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及操作规范的培训,使各项环保设施的操作规范化,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定定期维修制度,如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停产检修;加强环境监测工作,重点是各污染源的监测,并注意做好记录监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建立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和管理情况;监测记录;污染事故情况及有关记录;其他与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等。排污许可证管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7号,2019年修订)、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184号),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对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 | 0473-6953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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