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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遥感监测排放不合格车辆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9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污染源监控公众号 浏览次数:

关于遥感监测排放不合格车辆信息的公示

(20263至4月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切实改善我市空气环境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18〕179号)及《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乌海市交通运输局 乌海市公安局关于对遥感监测不合格车辆进行处置的通告》要求,现将20263至4月我市机动车遥感监测中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予以公示并列入机动车排放检验黑名单,锁止年度排放检验资格。

3月至4月遥感监测不合格车辆共27辆。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659

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在用柴油车排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845-2017,6个月内连续两次及以上同种污染物超过排放限值,则判定车辆排放不合格。

超标公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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