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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6年6月2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2日 作者:海勃湾区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6622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乌海市凯源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技改300万吨/年绿色智慧洗煤厂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6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22日-202662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890056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邮    编:(01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乌海市凯源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技改300万吨/年绿色智慧洗煤厂项目

乌海市海勃湾区卡布其

乌海市凯源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盛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97709.14m,包括生产车间、煤棚、机修车间、浓缩车间等辅助设施建筑面积约95000m2;改造办公场所1处;更新技改一条采用重介浮选技术的120万吨生产线洗煤工艺设备,以达到三化建设要求,同时新建1条洗选生产线,设计处理能力180万吨/年,将总生产能力提高至300万吨/年。总投资124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2.4%。

(1)废气

项目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均可以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道路运输扬尘通过“车辆清洗+清洁路面+晒水抑尘”措施,效率 80%,可有效抑制粉尘。原煤储库、精煤储区、中煤储区、煤矸石储区和煤泥储区均为全封闭棚,同时原煤储库采用炮雾抑尘措施,其他储库采用喷淋措施。无组织粉尘排放量较少,同时通过及时清扫等,排放至厂界外的量很少,可以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2)废水

洗煤生产废水经浓缩机浓缩后回用于洗煤工序,不外排;车辆冲洗水经

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冬季锅炉排水及软化水收集后,用于厂区破碎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处理后委托拉运,最终进入乌海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噪声

针对不同的声源采取相应的消声、隔音、减振、降噪措施,部分机械设备均置于封闭空间内并加装减震基座。限制车速、禁止鸣笛。

4)固废

除尘灰定期清理,清理后定期外售;洗选工序产生煤矸石暂存于全封闭式矸石储存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填埋处置;煤泥暂存于煤泥储区,综合利用外售;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项目原煤除铁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铁收集后外售废品站,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直接由厂家带走处理。废布袋更换后直接由厂家带走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拉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外排。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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