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6年7月13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内蒙古正合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冷却液、1万吨尿素溶液及1万吨清洗液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7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890056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邮 编:(01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内蒙古正合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冷却液、1万吨尿素溶液及1万吨清洗液项目 | 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 | 内蒙古正合实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哈立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年产1万吨冷却液、1万吨尿素溶液及1万吨清洗液及1万吨浮选剂。总投资656.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占总投资的7.16%。 | (1)废气 本项目异味来源主要为尿素溶液生产工序逸散的极微量氨气,以及清洗液生产工序中极微量甲醇的挥发。通过选用低游离氨尿素原料、设置局部排风及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可有效控制异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厂界外 500m范围内无居民区等敏感目标,加之区域大气扩散条件良好,项目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恶臭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异味敏感目标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噪声 ①购置环保低噪声设备,设置密闭性较好,厂房门窗、墙体隔声材料需选择最厚实的隔声板、隔声。 ②重视厂房的建设及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 ③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④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应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3)固废 危险废物 本项目依托现有1座危废暂存间,贮存库面积为15m2,该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库底和墙体均已做防渗处理,铺设了厚度不小于2mm的,饱和渗透系数≤1.0×10 -10cm/s 的人工防渗膜,导流槽与集液池相连,主要用于将泄漏的危险废物收集至集液池中,危废库设置1个集液池,规格为2m3。库内集液池及导流槽渗透系数≤1×10 -10cm/s。危废暂存间已进行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目前危废暂存间暂存危废量为0.5t,尚有空间可以暂存。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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