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3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661122
通讯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审批室
邮 编:01604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乌海阳光炭素有限公司电极糊车间VOCs治理RTO项目 | 乌海阳光炭素有限公司厂区内 | 乌海阳光炭素有限公司 | 内蒙古清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在乌海阳光炭素有限公司电极糊车间建设一座[三室式]RTO(蓄热式热氧化炉),用于车间沥青及混捏烟气VOCs治理,使电极糊车间沥青及混捏烟气VOCs达标排放,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满足乌海阳光炭素有限公司电极糊项目的环保治理需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要求。 | (一)废气 该项目运营期收集后的3个车间VOCs先进入预处理系统(喷淋洗涤塔+电捕焦油器)完成降温、除尘、除焦油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气送入RTO炉膛,在760~850℃高温下氧化分解,进入蓄热室,将热量储存于陶瓷蓄热体中,用于预热下一批进入的烟气,实现热量回收再利用。项目RTO为三室型,依据设备技术要求,并且参考同类型项目环评、验收监测数据及三室RTO工程实测结果,多方面证明本项目三室RTO的VOCs去除率≥99%;最终经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配套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控排放指标。 (二)废水 该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为电极糊车间VOCs治理RTO项目,主要生产废水为喷淋用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 该项目设备噪声主要来自RTO风机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75-85dB(A)之间,环评要求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绿化等。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不涉及生产工艺调整、生产设备新增或产能提升,仅环保设备改造,不新增固体废弃物。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生活垃圾。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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