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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关于2026年8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7日 作者: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817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示期为2026817日-2026821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661122

        通讯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审批室

        邮    编:01604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海阳光炭素有限公司(二期)年产10万吨电极糊及配套项目车间密闭化改造项目

乌海阳光炭素有限公司厂区内

乌海阳光炭素有限公司

内蒙古清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对三车间10万吨电极糊生产线的进料系统、配料系统、混捏锅排气系统、物料输送装置、计量罐、除尘器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改造优化,通过更换密闭式刮板输送机、提升混捏机高度、优化成型机布局、增设封闭皮带机桥廊、升级大功率除尘器等措施,彻底解决扬尘、溢料,无组织排放等问题,实现全流程密闭化、连续化生产,进一步完善环保生产体系,保障生产全环节环保达标。

(一)废气

该项目在原年产10万吨电极糊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生产工艺密闭化技术改造,不新增大气污染物,项目技改完成后将减少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技改后新增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099t/a。项目技改完成后,车间无组织颗粒物减少9.864t/a。

(二)废水

该项目在原年产10万吨电极糊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生产工艺密闭化技术改造,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废水产生。

(三)噪声

该项目厂区主要噪声源为输送机、提升机、筛分机、破碎机,除尘器等噪声。各种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厂区合理布局、室内布置和减振基础、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后,经厂房隔离衰减、围墙隔挡,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技改配料车间增加袋式除尘器除下的废灰9.765t/a,全部回用于生产。除尘灰产生量较小,对原本物料平衡影响不大,除尘灰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固废暂存间内,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20m2,位于厂区东北侧,基础防渗,渗透系数≤10-7 cm/s。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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