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9日我局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5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661122
通讯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审批室
邮 编:01604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内蒙古东景中科环保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全生物降解制品项目 | 乌海市乌达区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 | 内蒙古东景中科环保制品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九远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以PBAT改性材料为主要原料生产全生物降解制品农用地膜等。拟建年产200万吨全生物降解制品生产线,共包含8个制品车间,同时配套建设成品仓库、制品服务楼等其他辅助生产设施。 | (一)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吹膜废气及印刷废气,有机废气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有机废气产生后经负压收集+“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吹膜、印刷废气在密闭装置内产生,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净化后,均以有组织形式排放;但仍会有极少量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该项目排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m³/d(3996m³/a)。项目生活污水依托120万吨PBAT生物降解聚酯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至乌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混料机、吹膜机、印刷机、空气压缩机等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过距离衰减,项目营运期间厂界东、南、西、北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为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有废水性油墨桶、废印刷板、废机油及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产生的膜边角料及质检不合格产品直接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在厂区暂存,不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废水性油墨桶、废印刷板、废机油及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收集后依托120万吨PBAT生物降解 聚酯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
2 | 内蒙古东景中科科技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生物降解改性材料项目 | 乌海市乌达区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 | 内蒙古东景中科科技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九远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建设年产300万吨PBAT改性材料生产装置,包括活化车间、改性车间一、改性车间二;配套建设钙粉罐组、助剂仓库、改性包装厂房、地中衡、门卫等辅助设施。 | (一)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废气,有机废气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采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m 排气筒处理工艺,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 放量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中要求;无组织废气在采取车间密闭等措施后,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 该项目排水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120万吨PBAT生物降解聚酯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至乌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混合机、活化机、造粒机、切粒机等设备 噪声。在采取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过距离衰减, 本项目营运期间厂界东、南、西、北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期固废为危险废物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有废机油、含油废 抹布、废活性炭。残次粒料直接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在厂区暂存,不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废机油、含油废 抹布、废活性炭,收集后依托120万吨PBAT生物降解 聚酯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
3 | 国能乌海能源五虎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瓦斯抽采系统 |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五虎山矿业公司工业广场北侧 | 国能乌海能源五虎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意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新建瓦斯抽采泵站占地面积6061m2,场地内建设瓦斯泵房、管道间、放空管间、配电室、热水池、冷水池、循环水泵房、消防水池、库房、围墙、大门等。 | (一)废气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无工艺生产废气产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矿井瓦斯抽采系统抽采的煤矿瓦斯,项目严格落实资源化利用原则,正常生产工况下,抽采产生的煤矿瓦斯不设置直接放空环节,全部输送至乌海市天洁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用于瓦斯发电,实现瓦斯资源化综合利用,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废水 该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生产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软化水处理系统再生过程中产生的再生废水、水封阻火泄爆装置检修时排水,本项目生产废水通过管道收集后排至厂区接管点处,最终排入五虎山煤矿污水处理站进一步絮凝沉淀处理。 (三)噪声 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真空水环泵、潜水泵、冷却塔等。在采取室内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与基础之间采用弹性连接;基础减震措施对厂区各厂界噪声昼间预测值为52.65~57.22dB(A),夜间预测值为46.19~49.4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期不新增人员,无生活垃圾产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站内设备检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及含油抹布,收集后暂存于五虎山矿业公司供应科院内危废库,可以满足本项目的暂存需求。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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