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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关于2026年8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5日 作者:海南区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乌海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825日-202683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编:01603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乌海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路天煤矿

乌海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众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路天煤矿,本项目治理内容包括火点治理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两大部分。火点治理区由一采区东帮和四采区南翼两个治理区组成,总治理面积约61.42万m2。一采区东帮火点治理区东西长627m,南北平均宽245m;四采区南翼火点治理区南北走向长约890m,东西宽约364m。

生态修复区由一采区东帮地块一、地块二和四采区南翼地块一、地块二四个区域组成,总面积104.07万m2

本项目火点治理区和生态修复区总面积165.49万m2,其中一采区东帮火点治理区和生态修复区(地块一)占地面积存在部分重叠,四采区南翼火点治理区和生态修复区(地块二)占地面积存在部分重叠,则本项目火点治理区和生态修复区实际总占地面积143.19万m2(除去重叠部分)。

项目总投资536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5万元,占总投资1.69%。

1.陆生生态:(1)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在治理区边界设立警示标志,严禁超范围作业;尽可能利用矿区内既有道路,减少新建施工便道;剥离工程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的台阶式推进方式,禁止随意扩大扰动面积;排土场采用分层排弃、逐层压实,减少松散裸露面积;对已完成剥离和回填的区域,及时跟进平整、覆土和植被恢复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设施,清运建筑垃圾;严禁施工人员猎杀、捕捉野生动物。(2)运营期:植被恢复工程养护管理(浇水、补播、病虫害防治);禁止放牧和人为践踏,保护幼苗正常生长;养护期1年后转为自然恢复。

2.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依托矿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和抑尘洒水,不外排;注意施工场地清洁,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避免跑、冒、滴、漏;

3.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施工机械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依托矿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高温火渣经自然晾晒降温后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对土壤造成污染;施工结束后对治理区进行覆土,恢复土壤功能。

4.声环境:采用低噪声机械,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禁止入场;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爆破作业采用微差爆破技术,控制单孔装药量,合理安排爆破时间;运输车辆合理安排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减少夜间运输;进出施工场地设置运输车辆禁鸣标志,严禁鸣笛;材料装卸时轻抬轻放,避免野蛮操作。确保项目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规定要求

5.大气环境:剥离扬尘:配备10台高炮水车(≥20t/台),每1台挖掘机配备1台,湿式作业全覆盖;爆破扬尘:爆前充分洒水湿润,爆后立即喷淋洒水,微差爆破控制;运输扬尘:配备5台洒水车(≥20t/台),每1公里道路1台,夏季每天洒水≥3次;车辆加盖篷布;排土场扬尘:分层排弃、逐层压实,定期洒水,大风天气增加频次;排土到界后及时覆土绿化;禁止大风(≥4级)天气进行剥离作业,裸露作业面采用防尘网苫盖;施工机械尾气:采用合格机械和车辆,加强维护保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固体废物:剥离土石方:内排外排;排土场分层排弃,台阶高度≤20m,台阶宽度≥10m;高温火渣:晾晒降温后处置,不得直接排入排土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日产日清;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HW08)依托矿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管理台账。现场无固废遗留,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6.振动:爆破作业采用微差爆破技术,控制单孔装药量(每孔装药量115.2kg),爆破振动控制在安全允许范围内,不对周边建构筑物造成影响。

7.环境监测:.施工结束后,检查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废等固废处理情况。检查施工区域植被恢复情况。检查施工区火源地表温度、CO浓度。

8.运营期环境管理:养护期结束后,项目即进入自然恢复状态,不再进行人为干预。建设单位应保留生态恢复跟踪监测档案,作为生态修复成效评估的依据。养护期结束后仍需按监测计划完成第2~3年的火区复燃监测和植被生长量监测,确保生态修复效果持续稳定。如发现复燃迹象或植被恢复不达标,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0473-695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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