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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科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7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 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定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 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

  科长:高伟

  电话:0473-2025146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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