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承担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提出全市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区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拟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与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气候变化、减排等有关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涉及乌海市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的生态环境事务。
科长:张海贤
电话:0473-2010488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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