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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4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乌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就开展乌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检测项目进行采购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乌海市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监管。拟在乌海市市域范围内矿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施工工地、铁路货场和机场等区域内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非公路用卡车等)开展抽样检测。

1. 项目名称:乌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检测项目;

2. 项目编号:CGSQ-2025-0007;

3. 服务地点:乌海市;

4. 采购需求:在服务期限内,对全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现场排放抽测,数量约1000台,出具检测报告;

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 最高限价:45万元;

8.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自治区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二、供应商须知

1. 评审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 满足采购要求的报价供应商不少于3家;

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评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4. 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台数以实际开展数量为准;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在乌海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服务所需的人员、设备和检测能力,可以出具并曾出具过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能够提供优质、及时的服务。从采购人提出需求起2小时内响应,并出具承诺函;

4. 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报价人。

、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 报价单(单独盖章封装,格式见附件);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适用于法人代表使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适用于授权代表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截图

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人员、设备和检测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资质认证证书及项目证书附表、开展非道路移动检测有关业绩材料

4. 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说明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相关材料须加盖首页公章、骑缝章。

五、公告期限

202584日至88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采用当面送达(或邮寄);

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8818: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乌海市生态环境局519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评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89

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9号乌海市生态环境局4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9

联系人:王云鹏

联系电话:0473-2881910

附件:乌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检测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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