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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夏秋季臭氧背景浓度及污染来源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0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乌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发〔202416)文件精神,有效防治夏秋季臭氧污染,急需强化科技基础支撑,借助多手段、多方位、多维度大气环境数据分析和本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实现说清臭氧背景浓度、本地贡献与外来传输影响,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靶向性、科学性、可行性、有效性的污染管控对策,助推高质量发展。

1. 项目名称:乌海市夏秋季臭氧背景浓度及污染来源研究

2. 项目编号:CGSQ-2025-0009

3. 服务地点:乌海市

4. 采购需求:针对当前大气环境管理的任务与要求,以厘清当前乌海市臭氧污染季节背景浓度和本地及外来传输贡献为目标,开展乌海市夏秋季臭氧背景浓度及污染来源研究。一是依托乌海市现有各类型监测站和超级站的近一年污染物数据,深入分析本地臭氧污染现状及其时空特征,识别主要成因。二是夏秋季臭氧污染高发期,于人为影响相对较小区域增设临时监测点,开展为期15–20天的O及相关参数的补充观测,为分析研究提供数据支持。三是将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进行网格化处理,并结合气象参数,利用空气质量模式开展补充观测期间的污染来源识别和臭氧传输特征模拟,定量评估本地、周边及天然源排放对臭氧浓度的贡献。四是通过多维技术手段研究本地臭氧变化特征,识别背景浓度并进行模型验证,精细化量化本地污染源、区域输送和天然源排放对臭氧水平的综合影响,为科学制定臭氧污染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 最高限价:65万元。

8.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自治区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二、供应商须知

1. 评审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 满足采购要求的报价供应商不少于3家。

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评审,报价为一次性不得变更报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联合体形式进行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4.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包含观测点位设置方法、观测参数配置及观测数据采集分析方法的O₃及相关参数补充观测方案,能够提供用于开展来源解析及传输模拟的空气质量数值模型,且能够提供详细的臭氧背景浓度研究方法。

5. 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产学研合作能力,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科技研究机构证书或企业技术中心认证,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有效

6. 投标人应具备大气污染物监测或来源解析相关工作业绩,近3年(自202211日起)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研究课题,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课题任务书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承担过国家级研发项目或课题优先,须提供合同或课题任务书等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有效

7. 项目组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气科学生态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应具有大气科学生态环境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掌握和熟悉大气污染物监测、来源解析等相关技术。

四、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 报价单(单独封装)。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适用于法人代表使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适用于授权代表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截图

3. 开展项目有关业绩说明材料。

4. 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相关职称材料。   

5. 相关材料须加盖首页公章、骑缝章。

6. 相关材料一经发出,不得修改。

、公告期限

2025821日至827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采用当面送达或邮寄送达。

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82918: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或邮寄)至乌海市生态环境局门卫处,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采用邮寄方式投标的,请投标人在资料邮寄完成后将投标单位名称及快递单号告知联系人。

、评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91

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9乌海市生态环境局4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9

联系人:刘治平

联系电话:0473-202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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