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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便携式多气体检测仪更换传感器项目的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1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为满足日常环境监测及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需要,我单位现就便携式多气体检测仪更换传感器项目进行询价,诚邀贵单位参与报价。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乌海市生态环境便携式多气体检测仪更换传感器项目。

  1.2服务地点:乌海市。

  1.3项目内容及规模:更换便携式多气体检测仪(型号:QL-1000B型)13个传感器分别是氢气、氯气、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氨气、氯化氢、氟化氢、硫化氢、氰化氢、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核心要求:需符合国家环境监测仪器相关标准,通过国家计量认证或相关权威机构检测,适配我单位现有型号为QL-1000B型便携式多气体检测仪传感器有效期不低于12个月(以供货日期计算),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至少1年免费质保,质保期内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二、竞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2.1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2.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有效证件供审查。

  2.6请于截止时间前将书面建议复件材料(书面材料详见附件),以邮件快递送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生态环境,逾期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本次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7递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919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

  三、报价及响应要求

  3.1.请贵单位根据上述需求,于2025年919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及相关材料(产品参数表、资质证明复印件)通过邮件(扫描件)或现场递交方式反馈至我单位

  3.2报价需包含产品单价、总价、运输费、税费、上门调试(传感器)等所有费用(即“一价全包”)。

  3.3需注明供货周期(传感器需注明安装调试周期)、售后服务内容(如传感器校准周期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春林

  联系电话:0473-2028448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大街49号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箱:whhj8448@126.com

  五、其他说明

  5.1贵单位需保证所供产品为全新正品,若因质量问题影响监测工作,我单位有权拒收并追究责任。

  5.2报价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参与资格。

  2025年911

  

  附件

  便携式多气体检测仪传感器报价单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氢气传感器

  

  

  

  

  

  

  2

  氯气传感器

  

  

  

  

  

  

  3

  一氧化氮传感器

  

  

  

  

  

  

  4

  二氧化氮传感器

  

  

  

  

  

  

  5

  一氧化碳传感器

  

  

  

  

  

  

  6

  二氧化碳传感器

  

  

  

  

  

  

  7

  二氧化硫传感器

  

  

  

  

  

  

  8

  氨气传感器

  

  

  

  

  

  

  9

  氯化氢传感器

  

  

  

  

  

  

  10

  氟化氢传感器

  

  

  

  

  

  

  11

  硫化氢传感器

  

  

  

  

  

  

  12

  氰化氢传感器

  

  

  

  

  

  

  13

  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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