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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勃湾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7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海勃湾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海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排污权中心就乌海市海勃湾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调查项目采购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参考《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通过信息资料收集、补充监测等研判污染成因、核实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全面溯清乌海市海勃湾区受重金属污染农用地污染源,建立乌海市海勃湾区受污染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清单;提交乌海市海勃湾区受重金属污染农用地污染源信息“一张图”、《乌海市海勃湾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调查报告》、《乌海市海勃湾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整治方案》,明确风险管控思路和对策建议,为后续污染源治理奠定技术基础。 
    1.项目名称:乌海市海勃湾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调查项目

    2.项目编号:CGSQ-2026-0002

    3.服务地点:乌海市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限价:25.31万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自治区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8.采购需求:

    针对乌海市海勃湾区2块受污染农用地及周边开展调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收集农用地土壤调查数据、污染源数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系统分析农用地土壤污染特征;根据收集的数据和资料,结合现场调查,初步研判受污染农用地污染成因;开展补充监测,具体针对水力输入、大气沉降等土壤污染物输送类型进行针对性监测。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结合当地水文地质及气候变化等客观实际情况,逐步构建土壤污染成因分析模型,确定农用地土壤污染成因;按照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工作要求,在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源调查结果基础上,进一步核实、补充涉重金属固体废物(废渣)堆场相关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堆场的责任主体情况、使用状态、固体废物类别、固体废物堆存量、堆场面积、与周边农用地(受污染农用地)的位置关系以及截至目前整治情况等关键信息。初步研判周边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对受污染农用地的影响,全面溯清乌海市海勃湾区受重金属污染农用地污染源,建立乌海市海勃湾区受污染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清单;开展成果集成。提交乌海市海勃湾区受重金属污染农用地污染源信息“一张图”、《乌海市海勃湾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调查报告》、《乌海市海勃湾区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整治方案》,明确风险管控思路和对策建议,为后续污染源治理奠定技术基础。

    二、供应商须知

    1.满足采购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不少于3家。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审小组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项目团队、工作业绩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评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三、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同时监测实验室需具备以下指标的监测能力,并提供实验室监测能力要求表》中各项指标的分析方法及方法验证报告(提供扫描件

                                   实验室监测能力要求

监测对象

监测指标

大气沉降

降尘量、降雨量、PH、镉、汞、砷、铅、铬、铜、锌、镍

底泥

PH、镉、汞、砷、铅、铬、铜、锌、镍

地表径流

地表径流量、PH、镉、汞、砷、铅、铬、铜、锌、镍

土壤

PH、有机质、镉、汞、砷、铅、铬、铜、锌、镍

    四、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价格评审

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

20

项目组配置

对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合理性进行评审。

1.项目组不少于6人:配备1名得2分,满分12分。

2.配备项目组负责人1名,项目组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如环境、生态、农学、土壤、水文地质等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3分,具备相关专业(如环境、生态、农学、土壤、水文地质等专业)中级职称的得8分,其余不得分。

3.项目组其他成员中(不包括项目组负责人)配备1名具备相关专业(如环境、生态、农学、土壤、水文地质等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每配备1名具备相关专业(如环境、生态、农学、土壤、水文地质等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满分15分。

备注: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40

类似业绩

对近五年(2021-2025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评审(类似耕地/农用地土壤污染溯源类耕地/农用地土壤调查类耕地/农用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类)提供合同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合同,得5分,最高得40分。

4

 
    五、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 报价单(单独封装)。

    2. 本采购公告中“三、服务机构资质要求”逐项响应情况相关材料。

    3. 项目组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 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5. 相关材料须加盖首页公章、骑缝章。

    6. 相关材料一经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六、公告期限

    202648日至421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采用当面送达或邮寄送达。

    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421日下午18: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或邮寄)至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6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采用邮寄方式投标的,请投标人在资料邮寄完成后将投标单位名称及快递单号告知联系人。

    八、评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422

    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9号乌海市生态环境局4楼会议室

    九、其他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一旦中标,磋商公告中涉及内容不得分包转包,一经发现中标人存在分包转包的行为,本项目合同立即自动终止。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海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排污权中心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9号

    联系人:张志霞  王伟

    联系电话:0473-202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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