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分局、各参评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健全企业环境行为信用机制,规范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环境守法行为,根据乌海市环保局、市发展和改革委、人民银行乌海支行和银监局下发的《关于印发〈乌海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乌环发〔2015〕6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进一步修改的要求,今年,我们组织三区及相关企业继续开展2019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此次共有78家企业参与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根据各区分局报送的初评结果,市级生态环境局结合各科室、各二级单位反馈情况对参评企业进行了进一步审核,最终评定结果为环保诚信企业53家,环保良好企业25家,环保警示企业0家。市生态环境局将在网站上公布评价结果。
特此通知。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0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