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内环发〔2024〕58号)规定,现将我市拟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24日,对正面清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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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6年拟纳入乌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7家)乌海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公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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