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我市共有国控考核断面 2 个,分别为下海勃湾断面和都思兔河入黄口断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各盟市“十四五”及 2021 年生态环境有关指标计划的函》(内环函〔2021〕399 号),下达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达到或好于 III 类水体比例 50%,劣V类水体比例 50%”。根据监测反馈结果显示,2025 年 1—9 月,下海勃湾断面水质为 II 类、都思兔河入黄口断面水质为 IV类(剔除氟化物)。由此,我市国考断面水质为达到或好于 III类水体比例 50%,无劣V类水体,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