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8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已于2022年11月29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五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pdf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