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海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乌环办〔2023〕号),我局按程序组织专家对各区报送的意向单位进行了评审,经专家评审和党组会研究,拟确定以下单位为乌海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现予以公示。
乌海诺客环保科技公司为做好有关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该事项,如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
联系电话:0473-202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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