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21日对1个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1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3月18日我局拟对内蒙古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有机硅新材料一体化循环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2881910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9号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内蒙古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有机硅新材料一体化循环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

乌海市乌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内蒙古兴发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元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1.变电站建设建设263MVA主变2.输电线路:建设出线4回,其中2回至如意220kV变电站,2回备用。其中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为1.6km,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7km,线路转角共计6次,架空导线截面选择JL/G1A-300/25mm2、电缆线路截面选择ZC-YJLW03-110-1×1600mm2线路全长2.3km,从工业园区如意变电站出线向北,在内蒙古宜化与110国道间空地向北至化工路,沿化工路南向西过宜化铁路专用线,接至兴发厂区,全线位于乌海乌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噪声:使用低噪声设备,变电站围墙隔声。

2.固废:蓄电池暂存在有机硅厂区危废暂存间内,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发生事故时排废变压器油,废变压器油收集至事故油池,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变压器发生事故时排废变压器油,废变压器油收集至事故油池,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3.废水:生活污水先排入站区化粪池(12m3的玻璃钢化粪池),再经排水管道收集排至污水集水井。依托兴发有机硅厂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站区雨水采用地面自然排水至排水沟,围墙下侧设排水管将站区雨水排出站区外。

4.辐射: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在安装高压设备时,应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提高屏蔽效果;应对站内工作人员进行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尽量减少在高电磁场区的停留时间,以减小电磁场对工作人员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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