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6月17日我局拟对乌海市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固态电池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2881910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9号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6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乌海市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固态电池储能电站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 | 中绿电(乌海)储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华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建设规模200MW/800MWh新型储能电站,采用非步入式液冷固态磷酸铁锂储能(10%电解液),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区,以1回110kV线路接入红泥湾220kV变电站110kV侧。 | 1.噪声: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2.固废:废旧蓄电池、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事故油暂存于容量为30m3事故油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产生后直接由厂家更换后运走,不在厂区储存;生活垃圾暂存于站内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废水: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排至化粪池内,排入园区管网,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4.电磁:项目区建设钢筋混凝土围墙或者围墙上有钢丝网作为屏蔽,站址内硬化绿化,这样可以减小工频电场的强度,甚至达到降低噪音的效果;要定期对变电站进行维护与检修,经常监测其周围的电磁辐射强度。在确保设备与线路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减少放电、电晕等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的电磁辐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流程,确保电磁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要定期对站址内设备进行维护与检修,经常监测其周围的电磁辐射强度。在确保设备与线路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减少放电、电晕等现象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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