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乌海市环境保护局总支委员会关于举行2018年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按照要求,中共乌海市环境保护局总支委员会决定举行2018年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8年1月24日上午9:00
二、活动地点:市环保局四楼附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市环保局全体党员
四、活动程序
(一)奏唱国歌;
(二)重温入党誓词;
(三) 领诵党章党规(分节选进行);
(四)党员主动交纳党费;
(五)专题学习
1. 传达学习乌海市“两会”精神;
2. 学习《乌海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
3. 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4. 学习《乌海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5. 传达学习李纪恒书记在自治区十届纪委四次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通知本科室党员按时参加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如有特殊情况请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全体党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三)请全体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参加本次主题党日活动。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