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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对新任科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5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要求,我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既是学习勉励的过程,也是警示教育的过程,目的是向同志们重申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明确哪些能做、该做,哪些不能做、不该做。

    廉政谈话中强调:新任职的干部是我们各项工作中的中流砥柱,必须带头廉洁自律,自觉做到廉政勤政,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双重责任。一是要勤于学习,加强自身修养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政治上的坚定,大家不能因为职务提了、环境变了、工作忙了、应酬多了而放松学习。因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如果不抓学习,就没有新的启迪,就没有新的思路,大家提拔到新的领导岗位,一定要在学习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二是要牢记宗旨,自觉接受监督党章明确规定,要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党内监督条例》指出:党内监督的实质在于监督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人民群众做出贡献;用得不好,就会害人害己害国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既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一些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脱离了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严于律己,带头廉洁自律人生要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就像行驶的轮船,要经常修正航向。一个人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经常用正反典型警示自己。大量事实表明,一些领导干部蜕化变质,一步步陷入违纪违法的泥坑,往往是从一些看似小事的地方起步的。如果思想出现滑坡的时候,能够及时警示自己,就不至于使小事情演变成大问题四是要勤政为民,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廉政和勤政,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达到的两个互相联系的重要目标。廉政建设搞好了,有利于广大干部发扬优良作风,规范从政行为,正确使用权力,为勤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勤政建设搞好了,有利于广大干部形成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恪尽职守,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实精神生活,为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目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市生态环境局肩负着更加繁重的任务,只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攻坚克难,正视矛盾,敢于负责,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才能不断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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