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乌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举行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中办发〔2016〕59号)文件精神,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各直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6人参加了本次学习会。
会上,市环保局党组对《意见》的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程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局党组认为,《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体现了党中央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的决心。会议强调,各党支部要结合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意见》的学习,逐条研读,加深理解,力争学深学透,全面掌握精神实质。局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严守标准,切实把好选人用人第一道关口,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