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环保厅的正确指导下,乌海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乌海市《2015年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考核目标》,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经济转型和城市转型的基础,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从健全环保目标考核、构建环境经济政策入手,多措并举,集中整治,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开展全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制定《乌海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局统筹着力解决乌海市环境问题。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焦化行业提标改造工程、骆驼山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城区烟尘粉尘扬尘综合整治工程,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放开环境监测市场,引进第三方监测。三是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与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同意乌海市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复函》(内财建函〔2015〕129号),同意乌海市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目前,已批准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和乌海市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四是建立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我市制定印发《乌海市环保、公安部门执法联动协作实施方案》。为保障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正常运转,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联动执法工作组,双方共同派员负责案件线索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协调联动执法协作及案件移送等工作,及时通报破坏环境资源保护违法犯罪的最新动态。建立联席会议、执法协作、案件会商、案件移送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工作运行、执法办案等方面的职责任务,做到权责分明、协作紧密、工作有序。截至目前,已移送公安部门案件1件。五是环保局成立环境违法案件审议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今年初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市环保局成立环境违法案件审议委员会,坚持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进行集体审议。主要对案件调查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依据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集体讨论,使环保行政处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六是乌海中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为有效预防环境损害与资源破坏,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进一步加大环境资源违法案件审判力度。该机构的成立,对推动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统一裁判尺度、保障环境资源法律正确实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都有着重要意义。七是组织编制《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乌海市大气污染是典型的区域大气污染,除自身环境污染外,周边蒙西工业园区、棋盘井工业园区、乌斯太工业园区、石嘴山工业园区及周边地区的矿区都对乌海市的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为推进乌海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切实改善乌海市空气质量, 2014年8月自治区环保厅、乌海市人民政府委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编制《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规划范围包括乌海市及其周边地区约4300平方公里范围,具体包括乌海市全境、鄂尔多斯市蒙西工业园区和棋盘井工业园区以及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同时考虑宁夏石嘴山市的大气环境影响,提出了2014-2017年(近期)、2018-2025年(中期)和2026-2030年(远期)三个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战略目标,分别从调整产业结构,控制重污染行业规模等10个方面实行区域联防联控,对乌海及周边地区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综合控制方案、具体工程措施及相应的环境经济政策建议。该规划的编制为乌海及周边地区实现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统一预警、联动应急响应提供了技术支撑。目前,《规划》已通过专家认证,待自治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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