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城市,是指具有良好的居住和空间环境、人文社会环境、生态与自然环境和清洁高效的生产环境的居住地,能够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适宜人类工作、生活和居住。狭义上的宜居城市指气候条件宜人、生态景观和谐,适宜人们居住的城市。随着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城市把生态环境建设放在宜居城市建设的首要位置,强调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协调发展。
■内涵
宜居城市应该是经济持续繁荣,社会和谐稳定,文化丰富厚重,生活舒适便捷,景观优美怡人,具有公共安全的城市。
1976年,联合国召开了首届人居大会,提出“以持续发展的方式提供住房、基础设施服务”,相继成立了联合国人居委员会(CHS)和联合国人类住区委员会(UNCHS)。1989年开始创立全球最高规格的“联合国人居环境奖”。
1996年联合国第二次人居大会提出“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城市化进程中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两个发展主题,同时提出了“城市应当是适宜居住的人类居住地”的概念。这一概念一经提出就在国际社会形成了广泛共识,成为21世纪新的城市观。
2000年,在建设部主持下我国设立了“中国人居环境奖”。2005年,在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我国首次使用了“宜居城市”这一概念。
宜居城市包含的环境系统有哪些?
宜居城市是一个由自然物质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构成的复杂系统。其自然物质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和设施环境3个子系统,其社会人文环境包括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3个子系统。各子系统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共同创造出健康、优美、和谐的城市人居环境,构成宜居城市系统。
自然物质环境
宜居城市的自然物质环境主要包括城市自然环境、城市人工环境、城市设施环境3个子系统。
城市自然环境主要包括美丽的河流、湖泊,大公园,一般树丛,富有魅力的景观,洁净的空气,非常适宜的气温条件等。
城市人工环境主要包括杰出的建筑物,清晰的城市平面,宽广的林荫道系统,美丽的广场,艺术的街道,喷泉群等。
城市设施环境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主要包括便捷的交通,完善的公共卫生和医疗设施,众多的高等院校,杰出的博物馆,重要的历史遗迹,多种图书馆及美好的音乐厅,琳琅满目的商店橱窗,街道的艺术,满足多种内容游憩要求的大型游乐场,多样化的邻里环境等。
社会人文环境
宜居城市的社会人文环境主要包括城市社会环境、城市经济环境和城市文化环境3个子系统。
城市社会环境主要包括和谐的社会交往环境,完善的社会保障网络,牢固的公共安全防线,亲和的社区邻里关系,良好的城市治安环境等。
城市经济环境主要包括充足的就业职位,较高的收入水平,雄厚的财政实力,巨大的发展潜力等。城市的文化环境主要包括完善的文化设施(如博物馆、音乐厅、图书馆、体育馆、科技馆、歌剧院等),浓郁的文化氛围,充足的教育资源(包括大专院校、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继续教育机构等),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艺术节、运动会、各种展览等)。
宜居城市排行榜
从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发布的中国十佳宜居城市排行榜看,近年来,榜上有名的宜居城市多是地理位置优越、空气清新、风景优美的海滨城市,而我国经济实力前三强的北京、上海、广州都与宜居无缘。专家分析,这些大城市人口已经出现超负荷状态,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都发生了变化,已经不符合宜居城市的理念。《GN中国宜居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生态环境健康指数、城市安全指数、生活便利指数、生活舒适指数、经济富裕度、社会文明指数、城市美誉度在内的7项一级指标和48项二级指标),是通过对中国289个城市进行调查、研究、评价产生出来。
评价标准
宜居城市评价标准是什么?
建设部于2007年5月30日向社会公布了一项名为《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的科研成果,这一成果使我国打造“宜居城市”有了可依据的导向性标准。根据标准,“宜居城市”的评价是从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公共安全度6个方面考量。按照百分制计算,只有当城市综合宜居指数在80以上且没有否定条件(如社会矛盾突出、基尼系数大于0.6、近3年被环境保护部公布为年度“十大污染城市”、区域淡水资源严重缺乏或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等)的城市,才被认为是“宜居城市”。在评分比例中,环境优美度占据了30%的重要分量,主要包括生态环境、气候环境、人文环境、城市景观等4个方面。环境优美正式被纳入城市是否宜居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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