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城市灾害是指由自然、人为因素或两者共同引发的,对城市居民生活或城市社会发展造成暂时或长期不良影响的灾害。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城市灾害进行不同的分类,如根据其发生原因,可分为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两大类;根据发生时序,又可分为主灾和次生灾害等。城市灾害几乎包含着灾害类型的全部,其灾害机理充满着复杂的规律性。
特性
城市灾害损失严重,影响范围大城市人口密集,经济活跃,土地资源和环境资源负荷沉重,发生同等灾害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比其他地方要大得多。
城市灾害的连锁反应明显城市作为巨大的人造生态系统,根本改变了自然界原有的物质能量循环方式,城市对各生命线系统依赖程度大,各产业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紧密复杂,况且大部分城市长期超强度开发利用资源,大量排放废气、废水、废渣,导致资源破坏,环境恶化。在这种情况下,城市不仅面临洪水、地震、台风、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还面临日益严重的地面沉降、地裂缝、海水入侵以及水资源危机等多种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人为”灾害,一旦某种灾害发生,常常会产生连锁反应,发生一系列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
城市灾害多为人为灾害与自然灾害相结合城市的人为灾害很多,如交通事故、火灾、工业生产事故等,这些人为灾害的发生除了与管理不善以及责任心不强有关外,与自然条件的变化也有密切的关系,如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和太阳活动异常时,交通事故和工业事故都会增加。
2 什么是应急管理?
定义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事先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
通常城市应急管理包括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4个阶段。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它的4个阶段相互衔接,共同构成措施层,并通过对外围灾害层的抵御,确保目标层的实现,即城市公共安全。
特征灾害紧急事件的突发性各类城市灾害紧急事件,尤其是严重的城市灾害都具有突发性,有些突发事件没有任何先兆,一旦触发,迅速蔓延扩大,甚至失控。如地震后导致房屋倒塌、交通中断,各种生命线系统损坏、引发火灾、暴发传染病等。
应急管理的复杂性城市灾害紧急事件影响因素与演变规律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来自不同部门,在沟通、协调、职责及文化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是应急指挥关注的首要问题。公众的反应能力、心理压力等突发行为极为复杂,并要对其引发的各种情况做出足够的估计。大多数灾害事件的影响因素、演变过程和后果估计都十分困难,环境的复杂程度,决定了应急管理的复杂性。
3 我国有哪些灾害应急管理政策?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6年1月,我国颁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其中把突发事件分为四大类,分别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4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队伍;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物资、设备;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和灾情信息的报告、处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等级和相应措施;灾后应急救助和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措施。
《民政部关于加强救灾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2009年10月,民政部出台了《民政部关于加强救灾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救灾应急体系的建设目标是:用3~5年左右的时间,健全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救灾应急管理体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救灾应急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灾情管理系统;完善救灾法律法规,打造救灾科技支撑平台,建立专兼结合的救灾应急队伍。
学习借鉴
国外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成功经验
日本——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
日本具备完善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体系,对与防灾减灾及灾害应急等有关的一些重大事项做出明确规定:例如各级政府乃至民众对于防灾减灾负有的责任;防灾减灾组织机构的设置;防灾减灾规划的制定;发生灾害后的应急程序和职责所在;支援灾后重建的财政特别措施等。日本是全球较早制定灾害管理基本法的国家,目前日本拥有各类防灾减灾法律50多部,日本也是较早开展研究城市危机管理的国家,这些研究成果提高了政府危机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管理能力。
瑞士——不断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
瑞士通过制定相关制度,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普及活动,开展一系列灾害预防教育,使民众具有较高的防灾意识和正确的防护知识,提高民众的自救能力,减少灾害可能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瑞士联邦民防局负责制定全国民防教育训练计划,领导各州、区民防局和民防司令部的民防教育训练工作;各州、区民防局和民防司令部负责本区民防教育训练工作,并领导城市民防厅组织民防教育训练。
德国——拥有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
德国应急反应是由专业队伍完成的,如军队、消防队或武装警察部队,民防专业队伍是主要力量。德国是建立民防专业队伍较早的国家,全国除约6万人专门从事民防工作外,还有约150万消防救护和医疗救护、技术救援志愿人员。这支庞大的民防队伍均接受过一定专业技术训练,并按地区组成抢救队、消防队、维修队、卫生队、空中救护队等。
小常识
全国防灾减灾日
由来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在全球气候变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严峻复杂,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灾害损失日趋严重。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的大地震,仅四川全省就有68712人遇难、17912人失踪。这场大地震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堪称国家和民族史上的重大灾难。
2009年3月2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意义
设立“防灾减灾日”,既体现了国家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通过设立“防灾减灾日”,定期举办全国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主题
2010年减灾从社区做起
2011年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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