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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配合完成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考评答题工作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5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环境执法精准化、规范化建设”,市支队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与法规科、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中心进行沟通协调,安排专人做好评价指标的佐证材料的收集和填报工作。

    2022年以来,市执法支队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以企业的感受为第一标准,突出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作用,积极采用“非现场”监管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发挥正面清单的正向激励作用,利用“差异化”监管提升执法精准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强化“非现场”执法。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等,对辖区重点排污单位开展“非现场”式执法检查,不断顺畅“线索排查—问题核实—调查处置—整改反馈”闭环机制,从在线监测数据超标问题查处、在线数据连续超标督办等方面,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免打扰式”监管能力,发现环境指数异常并精准甄别处理,及时推送相关企业调查处置,避免升级为违法行为。

    坚持规范执法。一是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手册,科学制定抽查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依法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检查,不断提高执法精准度,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最大程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二是建立实施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准入条件严格审查筛选、动态调整。2022年,全市共36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三是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梳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共确定行政执法事项422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392项,行政强制事项30项。四是推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关于乌海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对符合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案件,依规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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