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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前技术审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2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首先,对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企业提交的环评报告、环评批复、总量批复文件、工艺流程图、排污口规范化说明、监测点位图、申请许可量计算过程、自行监测方案等文件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其次,对企业填报的基本信息、主要产品及产能、产排污节点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口以及排放信息、申请排放总量、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等内容进行逐项技术审核,并与提交附件证明材料进行分析比对;然后,以行业核发技术规范为依据,结合环评报告及批复、总量等要求开展多轮技术复核。近期,完成12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前技术审核,其中新申请2家、延续2家、变更7家,重新申请1家,针对附件材料缺少、基本信息填报不全、产排污节点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填报不全、自行监测方案内容不规范、固废管理信息不完善、执行标准错误等情况形成审核意见30份,并及时通过审核平台反馈企业,并指导企业修改完善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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