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黄河流域人工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我局多措并举严把黄河流域人工湖项目环评审批关。一是精准把握环评分类。严格按照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范围进行环评审批。根据分类等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及要求,强化环评源头预防功能,切实发挥环评的管理作用,避免降级评价问题。二是严格分级审批制度。严禁越级审批,确保审批项目依法合规,充分考虑流域、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须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
2022年至今,我市未审批涉人工湖项目环评。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对人工湖的环评管理工作,守好生态环境底线,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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