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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市生态环境有关指标情况全部完成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近日,参照国家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2023年乌海市生态环境有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76.4%,细颗粒物(PM2.5)浓度26ug/m3,重污染天气比率0,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50%,劣Ⅴ类水体比例0,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2208.36吨、4812.74吨、46.25吨、8.77吨,生态环境有关指标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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