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 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2-01179 发文字号: 乌环办〔2022年〕2号
发文机构: 生态环境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 的通知》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1-05 00:00:00 公开日期: 2022-01-09 10:24:3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 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一、印发背景

  乌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印发《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1)和《乌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乌海政办发〔201937号)我市2020101日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营造绿色清新的人居环境加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两部分,分别为广泛宣传和责任落实,主要内容如下:

  (一)广泛宣传

  各区人民政府要大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宣传部门要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对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等方式,提升社会面宣传效果。广大市民要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监督者、宣传者。

  (二)责任落实

  各区人民政府要落实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主体责任,集中开展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部门要依职责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工作。如发现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向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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