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4年4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索  引  号: /2024-02229 发文字号: 海环表〔2024〕4号、海环表〔2024〕5号、海环表〔2024〕6号
发文机构: 生态环境局 信息分类: 行政许可
概       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4年4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成文日期: 2024-04-1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4-12 09:26:4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4年4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09:26:43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44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审查,202441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412日-2024418日。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3-3890056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C区综合窗口

邮 编:016000

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文件名称

文件批号

发文时间

建设单位

1

关于内蒙古晶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组件及发电薄膜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海环〔20244

2024.4.11

内蒙古晶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关于内蒙古五湖泵业有限公司技术优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海环〔20245

2024.4.11

内蒙古五湖泵业有限公司

3

关于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场及周边区域连片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海环〔20246

2024.4.11

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海环表〔2024〕4内蒙古晶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组件及发电薄膜一期项目.pdf

海环表〔2024〕5内蒙古五湖泵业有限公司技术优化升级改造项目.pdf

海环表〔2024〕6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场及周边区域连片治理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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