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中共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科级干部任免和公务员职级晋升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2-00794 | 发文字号: | 乌环党发〔2021〕4号 | ||||||
发文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 ||||||
概 述: | 中共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科级干部任免和公务员职级晋升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02-26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1-02-26 18:32:4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分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
李锦文同志任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局长,晋升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海南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马海飞同志调任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海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环境保护监察中队队长职务;
田云新同志任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局长,晋升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乌达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聂红声同志任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乌达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韩志同志任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免去乌达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田国良同志任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局长、四级调研员,免去海勃湾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四级调研员职级;
贾利军同志任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副局长,晋升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三级主任科员,免去海勃湾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张伟同志任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副局长,晋升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三级主任科员,免去海勃湾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刘平同志任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低碳产业园区分局局长,免去乌达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乌达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晓霞同志任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低碳产业园区分局四级主任科员,免去乌达区环境保护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丽红同志提任乌海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派驻纪检监察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高伟同志任乌海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派驻纪检监察二组组长,晋升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三级主任科员,免去乌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1年1月25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之日起算。
中共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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