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中共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赵津梅等同志职级晋升和职级任免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5-04052 | 发文字号: | 乌环党发〔2024〕21号 | ||||||
发文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 ||||||
概 述: | 中共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赵津梅等同志职级晋升和职级任免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4-07-19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4-07-23 13:49:1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各所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
赵津梅同志晋升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职级,因机构撤并,原任职级自然免去;
杜海梅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因机构撤并,原任职级自然免去;
张展人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稽查科四级主任科员,因机构撤并,原任职级自然免去;
贾冬梅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调度科四级主任科员,因机构撤并,原任职级自然免去;
祝续荣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法科四级主任科员,因机构撤并,原任职级自然免去;
张烁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矿山环境执法科三级主任科员,因机构撤并,原任职级自然免去;
张晓峰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固废与在线监控执法科一级主任科员,因机构撤并,原任职级自然免去;
佟玉双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达大队一级主任科员,因机构撤并,原任职级自然免去;
李凤琴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达大队三级主任科员,因机构撤并,原任职级自然免去;
张欣蕊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达大队四级主任科员,因机构撤并,原任职级自然免去;
马千里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南大队一级主任科员,因机构撤并,原任职级自然免去;
吴雷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南大队二级主任科员,因机构撤并,原任职级自然免去;
张金花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南大队四级主任科员,因机构撤并,原任职级自然免去。
任职时间自2024年7月起算。
中共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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