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第十届第三次全体会议第02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4-05658 发文字号: 乌环复字〔2024〕1号
发文机构: 生态环境局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
概       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第十届第三次全体会议第02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05-31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9-13 10:14: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第十届第三次全体会议第02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13 10:14:25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乌环复字〔2024〕1号
 【办理结果:A】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第十届第三次全体会议第02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九三学社乌海市委会:
       《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精准发力,系统推进生态环境治理
       一是组织推进矿山生态修复。2024年我市2处列入自治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历史遗留项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已下达。同时,为切实提升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已与内蒙古农业大学签订矿区生态修复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展矿山生态修复试验研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目标要求,到2028年底,我市持证在产的80%以上大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目前,按照自治区要求已制订了乌海市绿色矿山创建计划任务分解表,正在抓紧草拟《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方案》。
       二是做好排土场治理和采坑回填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在期81家矿山企业已全部完成年度治理计划编制公示工作,年度治理任务稳步推进。2024年计划治理面积414.61公顷,截至第一季度末,已完成85.81公顷。各责任部门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对采区内运输道路两侧、到界的排土场、未到界一个月不排土的排土场、采区的裸露地块以及未到达绿化要求的边坡一律喷洒抑尘剂或采取草帘苫盖,防止扬尘产生。针对内排区域逐步开展采坑回填,回填到界的区域依照方案开展治理。
       三是常态化开展煤矿火点治理。采取线上巡查和随机实地检查督导的方式,不断加大矿区自燃着火区域的巡查力量,2024年累计出动89人次,检查企业47户,印发转交问题函4份,督促企业做到火点随时发现随时治理,持续推动自燃火点“动态清零”。
       四是强化水污染防治。深化“多源”共治,新建、改造污水管网32.63公里、雨水管网8.71公里,累计排查污水管网1125.17公里,雨水管网89.6公里,海南区污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等3项工程均已开工。积极推进污水治理,6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为99.7%。开展水环境联合执法检查11次,对黑臭水、河湖“四乱”进行排查整治,整治河湖“四乱”问题32个。纳入整治范围的117个入河排口已整治完成111个。黄河乌海段总体水质保持Ⅱ类,水质状况优,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五是提高土壤污染防治水平。在“无废城市”创建方面,海勃湾区正在按照《“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进行创建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在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方面,严格督促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企业坚决落实主体责任,采用线上系统数据筛查和线下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各危险废物相关企业进行检查,切实提升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意识。规范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利用处置台账申报备案工作,全面实现了我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线申报、管理计划在线备案、转移联单电子化、利用处置情况在线统计等系统信息化管理模式。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方面,已完成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目标任务。
       六是攻坚防沙治沙。推进库布其—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治理项目。截至目前,场地平整、铺设灌溉管道、铺设工程固沙草方格、采购草籽苗木等均已完成,已完成种植9802.8亩,占全部任务的44.5%。推进“三北”工程林草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截至目前,灌木平茬、补植苗木、围栏封育、采购草籽苗木等均已完成,已完成全部修复治理任务。同时,为合理选择适宜我市种植的草种,在全市范围内选定3块试验场地(29.5亩),设置了19个不同浇灌方式、种籽配比、单品种种植等对照组进行草种比选试验,目前,部分试验地已出苗。试验结果将应用于后续修复治理中。
       二、长效治理,扎实推进美丽乌海生态环境提质行动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打牢治理基础。已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中需继续推进任务和矿区整合、焦化产业重组升级等重点工作纳入《美丽乌海生态环境提质行动方案》继续推进。制定印发《美丽乌海生态环境提质行动工作规则》(乌环委办发〔2024〕1号)和《美丽乌海生态环境提质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乌环委办发〔2024〕2号),明确了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会议制度等事项和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周动态、月调度、季考核”工作机制。将30项重点工作细化为109项重点任务,形成了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具体措施、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清单式推进任务落实,按期每月调度工作进展并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印发《美丽乌海生态环境提质行动2024年考核细则》,组织开展季度考核,目前已经完成第一季度的考核工作。5月22日,在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要指示4周年之际,我局与公检法部门共同签署了《司法协作助力美丽乌海生态环境提质备忘录》,建立了环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联动办案、宣传会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衔接等长效机制,形成行政司法良性互动,合力推动美丽乌海生态环境提质取得新成效。
       二是狠抓督察整改,及时化解矛盾问题。2022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0项,未完成的10项除“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展缓慢”任务正在加快推进外,其余9项均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督察组交办的35件信访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2023年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于5月11日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待审批后正式印发。截至目前,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方面31项整改任务中,4项整改任务(违规取用水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工业用水挤占生态用水问题突出、自然保护区管理严重缺位、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不够)已基本完成整改;督察组交办的119件信访举报案件已办结106件,剩余13件均需实施工程,正在加快办理。目前,正在组织开展我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大起底”,逐条逐项“过筛子”,建立“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闭环落实机制,列出时间表,拉出路线图,持续跟进调度,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同时组织各区、各市直部门认真对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内容和典型案例指出的问题,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积极主动对属地、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问题隐患,进行全要素全链条全覆盖的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快速、精准、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整治到位。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打击环境领域违法行为。以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加强执法和惩处的效能,创新联合执法、帮扶执法、交叉执法等新方式,推进非现场执法,全区首套“空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系统建成投运,形成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初步实现对异常排污的全面感知、精准定位、实时告警、快速管控。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运用无人机、自动监控等手段开展执法,进一步提升了科学办案、精准打击和智慧监管的水平,强化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用严格执法坚决制止和惩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行为。2024年以来,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3件,罚款金额398.7万元,办理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26宗,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建机制、列清单、抓调度、强保障、压责任、优服务、严执法、广宣传、善协调、聚合力十个方面全力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不断巩固提质行动成果,以高效能生态环境治理实现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高品质生活。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指示精神,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实作风抓实各项工作,全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由“治标”向“治本”转变。二是不断提升环境智慧化监管水平。充分运用“空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智慧管控系统对异常排污行为进行精准定位,加强监测结果的应用,精准治理大气污染问题。在“服务型执法”的基础上,依法惩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三是主动与周边地区加强对接。落实自治区区域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积极与周边地区沟通协调,压实重污染天气联合应急防控措施,推动形成统一的标准、制度、措施,从而实现联控联治。
       感谢九三学社乌海市委会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董艳云
       联  系  人:杜  刚
       联系电话:18647303816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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