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乌海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0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6-0455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综合科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
概       述: 关于乌海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0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6-06-10 00:00:00 公开日期: 2026-09-07 11:10:3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乌海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0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9-07 11:10:38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史国辉委员:

关于以创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为抓手,加快推进我市碳排放双控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由我发改委、市能源局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办理。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认真深入研究,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聚焦碳市场建设、统计核算基础及智慧监管水平等关键领域,认真梳理工作进展与下一步举措,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提案所提主要问题:乌海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高耗能行业碳排放巨大,减污降碳压力突出,亟需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建议一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扩大绿电应用。加强和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加强和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办理情况:

目前,全国碳市场已覆盖发电、钢铁、建材、铝冶炼等八大重点行业,我市涉及发电、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1. 严格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建立了能耗数据比对、环境统计底数筛查、精准识别纳管的工作机制。主动对接统计部门,调取全市年燃煤消耗量大(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的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并结合年度环境统计填报数据,对发电、钢铁、建材、化工等高排放行业进行多源数据交叉校核。在此基础上,严格对标国家纳入标准,将全市年度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行业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确保管控对象应纳尽纳、不漏一企。经严格筛选与核定,2025年全市最终确定发电、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共30家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2. 扎实做好碳数据质量管控与清缴履约,强化对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严格组织重点排放单位开展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与报送,指导企业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夯实碳数据管理基础。常态化开展发电、钢铁、水泥行业重点行业碳排放数据的月度信息化存证审核,对存证数据的规范性与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碳排放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在此基础上,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确保了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近年来核查中未发现数据重大错报、漏报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守住了碳市场数据质量的生命线。通过加强政策宣贯和技术指导,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完成配额清缴,对未按时履约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2019年度履约以来,履约率逐年提高,尤其是2023年度和2024年度履约率达到100%保障我市碳市场平稳运行。

3. 拓展管控领域,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摸底调查。在自治区率先开展乌海市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研究工作。全面开展乌海市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生产与使用情况的摸底排查与精准筛选,重点聚焦化工、电力等行业,筛选使用六氟化硫(SF6)的重点企业名单。组织开展专项填报指导,按时完成信息填报与数据报送,确保管控底数清晰、数据真实有效,为下一步深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管理夯实基础,为未来国家碳市场扩容及多气体协同减排积累了宝贵的实测数据与管理经验。

4. 强化政策宣传与指导,服务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密切跟踪国家及自治区碳市场政策动态,加强通过对企业的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从碳排放数据日常管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要点及核查要点解析、《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方面展开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分析,梳理并解答了重点排放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日常第一时间将最新规则传达至各重点排放单位,并针对企业在核算方法、数据存证等方面的疑问提供即时解答。同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做好企业碳账户与资产管理的对接协调工作。针对企业提出的名称变更、法人更换等注册登记信息调整需求,以及母子公司配额划转、预支下一年度配额等特殊业务,主动协助企业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机构进行对接与沟通,指导企业按程序提交申请并跟进审批进度,切实解决企业在账户运维与资产流转中的实际困难,保障企业碳管理工作顺畅开展。

下一步,将持续深化碳排放数据质量常态化管控,严格落实“月度存证+年度核查”机制,重点加强对新纳入行业企业的技术帮扶,确保年度配额履约率保持100%。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碳市场+”多元机制融合工作,探索转型金融与绿电消费协同路径,助力企业降碳履约。此外,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动态,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贯与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市场参与水平,保障碳市场平稳高效运行。

不能采纳原因

建议二

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稳步实施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稳步实施行业碳管控、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办理情况:

立足乌海产业特色,以夯实核算基础、推进碳足迹本地化探索、强化源头管控为重点,稳步构建起服务地方绿色转型、行业碳管控及项目碳评价的全链条政策制度体系

  1.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筑牢数据根基。扎实推进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常态化,为我市产业结构优化与能源结构调整提供了长周期的核心数据支撑。在此基础上,编制印发《乌海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乌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将碳排放管控深度融入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启动《乌海市十五五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工作,为地方科学决策与中长期绿色转型提供坚实的政策依据。

2. 聚焦特色产业链,开展产品碳足迹本地化研究。积极争取乌海PVC产品碳足迹本地化因子研究项目入库,并启动该研究。全力推进BDO产业链申报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项目库,深入开展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数据摸底与背景数据库建设。通过加快建立符合本地产业实际的碳足迹核算基础,有效助力我市绿色化工产品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为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与话语权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3. 深化行业碳管控与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严控源头排放。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动研制碳排放核算相关标准,近年来,依托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发布近60项碳排放核算国家标准。结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稳步有序推进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技术规范研究,先后制定并发布了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碳排放核算与核查指南等8项技术规范。

按照《乌海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落实方案》要求,落实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25年起逐步在审批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时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排放水平进行预测和评价严格执行国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规范或指南,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下一步,将持续完善温室气体清单常态化编制与碳排放统计核算机制,筑牢数据根基。同时,稳步推进BDOPVC等重点产业链产品碳足迹本地化因子研究与数据库建设,积极拓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应用,提升绿色化工产品市场竞争力。此外,严格落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源头管控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坚实的制度与技术支撑。

不能采纳原因

建议三

建立重点行业碳排放监测体系,加快建立3个自治区级绿色工厂,创建自治区级绿色园区和零碳园区。

建立重点行业碳排放监测体系办理情况

为适应碳排放双控管理的新要求,我坚持科技赋能与制度创新并重,通过搭建高水平监管平台、落实协同管控机制等相关措施,切实提升对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的智慧监管能力

  1. 建成天地车人一体化精准监管平台,打造智慧监管千里眼。为突破传统监管局限,我市在原有空天地立体监测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成并投运乌海市天地车人一体化城区与污染企业精准监管平台。该平台不仅集成了卫星遥感、高空视频监控、地面微站等宏观监测手段,更创新引入了走航车移动监测等高科技手段,构建起覆盖全市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企业的立体化监控网络。通过对海量环境数据的智能分析与预警,不仅实现了对大气污染物的精准溯源,也为下一步将碳排放指标纳入智慧监管体系、实现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奠定了坚实的硬件与数据基础。

2. 落实绿电消费协同机制,做好新兴降碳项目环评。落实《乌海市提升绿色电力消费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赋予的职能职责,配合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绿电消费的碳减排效益纳入全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为后续核算工作的实质性开展做好政策与制度储备。同时,针对我市正在布局探索的绿氢+冶金绿氢+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新兴示范项目,坚持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在严守生态环境准入底线的同时,积极做好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政策指导与技术支撑,全力支持我市绿色低碳前沿技术的示范与应用

下一步,将紧跟绿氢+冶金绿氢+CCUS”等新兴降碳项目布局,持续做好环评政策储备与技术指导,以科技赋能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不断提升全市碳排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不能采纳原因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