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对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4-07447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 信息分类: | 其他信息 | ||||||
概 述: | 关于对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4-12-20 15:52:36 | 废止日期: | 2024-12-26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拟按程序进行销号。根据《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程序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乌海市生态环境局联系。
电话:0473-2029790
邮寄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5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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