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自治区黄河流域专项督察第24项问题整改情况验收结果的公示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5-08009 | 发文字号: | 000 | ||||||
| 发文机构: | 行政 | 信息分类: | 其他信息 | ||||||
| 概 述: |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自治区黄河流域专项督察第24项问题整改情况验收结果的公示 | ||||||||
| 成文日期: | 2025-12-22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12-22 20:28:4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自治区黄河流域专项督查第24项问题整改情况验收结果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黄河流域专项督察相关要求,2025年12月22日,我局对自治区黄河流域专项督查第24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销号条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乌海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473-2020551)
整改任务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备注 |
24 |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还需加强。乌海市千里山镇、巴音陶亥镇等4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 | (一)海勃湾区督促千里山镇团结新村、新丰村将生活污水拉运至乌海市污水处理行厂进行处理,严禁出现黑臭水体等情况。海勃湾区加快推进千里山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建设,项目建成投运后实现团结新村和新丰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二)海南区督促巴音陶亥镇利用40立方米储罐,将东兴村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并定期转运至低碳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 (一)千里山镇污水处理厂维修并网工程于2025年12月16日完成竣工验收。 (二)巴音陶亥镇已利用40立方米储罐,将东兴村生活污水定期转运至低碳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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