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自治区黄河流域专项督察第24项问题整改情况验收结果的公示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5-08009 发文字号: 000
发文机构: 行政 信息分类: 其他信息
概       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自治区黄河流域专项督察第24项问题整改情况验收结果的公示
成文日期: 2025-12-2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5-12-22 20:28:4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自治区黄河流域专项督察第24项问题整改情况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2 20:28:44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自治区黄河流域专项督查第24项问题整改情况验收结果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黄河流域专项督察相关要求,20251222日,我局对自治区黄河流域专项督查第24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销号条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1223-202512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乌海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473-2020551

整改任务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备注

24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还需加强。乌海市千里山镇、巴音陶亥镇等4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

(一)海勃湾区督促千里山镇团结新村、新丰村将生活污水拉运至乌海市污水处理行厂进行处理,严禁出现黑臭水体等情况。海勃湾区加快推进千里山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建设,项目建成投运后实现团结新村和新丰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二)海南区督促巴音陶亥镇利用40立方米储罐,将东兴村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并定期转运至低碳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一)千里山镇污水处理厂维修并网工程于2025年12月16日完成竣工验收。

(二)巴音陶亥镇已利用40立方米储罐,将东兴村生活污水定期转运至低碳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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