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6-00002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文机构: | 行政机关 | 信息分类: | 其他信息 | ||||||
| 概 述: |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
| 成文日期: | 2026-01-04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6-01-04 10:11:1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闯新路进中游”,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将法治工作与生态环境提质紧密结合,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理论根基
把思想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聚焦政治理论学习与法治思想学习,围绕主业主责,制定《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各类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以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和日常学习为抓手,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重点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夯实执法队伍理论功底。创新学法、用法新形式,建立案件学习研讨群,针对日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主动与领域内顶尖律师交流,点对点进行分析指导。通过开展执法大练兵实战比武、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各类执法培训,不断强化人员法治思想、提升业务水平。
(二)严格文件管理,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严格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坚决守住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底线,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力度。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司法局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对我局的10份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筛查和严密梳理,文件均不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切实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审核审查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三)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执法流程管控
聚焦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了《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制度(试行)》、《乌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试行)》、《乌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试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机制(试行)》等5项制度。同时,推动建立《强化执法监管与污染防治有效衔接工作机制》为总机制,配套《乌海市排污单位治污设施运行管理与执法监管有效衔接机制(试行)》等3个专项机制的“1+3”执法监管工作机制。与国内顶尖的生态环境法制审核律师事务所签订长期服务合同,常态化提供行政处罚法律咨询、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印发了《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抽查检查计划》,以“能联尽联”为原则,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截至目前,跨部门联合开展了消耗臭氧层物质单位、机动车销售企业、秋季防雷安全生产、成品油销售企业、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机动车检测机构的联合执法检查6次,共抽取排污单位或企业40家。二是严格落实案件审查、移送等制度,截至目前,对20个案件开展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对8个案件开展听证,聘请的法律顾问共对17起案件进行审核,解答各类执法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30余次,出具合同审查意见13次。组织各区开展3轮次、118个案卷评查,以评促改提升办案质量。
(五)优化涉企检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制定印发了《乌海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就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分别到三区分局进行进一步安排部署。二是认真做好“两张清单”编制工作,制定了《乌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并将相关内容录入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5年随机检查抽查计划、涉企行政执法例行检查统计表及非例行检查统计表等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工作,从源头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
(六)筑牢应急防线,提升风险处置能力
提升应急能力建设,做好《乌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学习落实,完善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定环境应急值班值守表,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值班电话及时接听、环境诉求及时解决、值班信息及时反馈。2025年11月,由我局主办,市、区两级多部门协同参与,在都思兔河流域乌海段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持续优化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应急响应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七)创新普法宣传,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构建“多元载体、精准滴灌”普法模式,依托普法早市、“送法入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差异化宣传。截至目前,先后开展了“送法入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10余次宣传活动,覆盖企业、社区、机关等各类群体。充分运用各类普法阵地,推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进基层、进一线,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目前执法队伍年龄结构偏大,50周岁以上干部占比超过30%,人员专业素养存在差距,随着各类法律法规、标准的出台和修订不断加快,对执法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虽然我局通过组织培训、开展案卷评查、聘请法律顾问严格把关等形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但仍存在面对日趋复杂和隐蔽的环境违法行为,在一些重大案件查办、新型污染问题处置等方面能力稍显不足,培训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需持续优化
虽然我局积极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非现场”监管执法已全面铺开,大气污染精细化监管系统已建成投用,但执法监管手段仍较为单一,运用大数据技术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的能力依然不足,“扫码入企”还未全面应用,联合执法协同性仍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法治教育,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国家、自治区举办的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邀请行业专家或知名法律专家针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要点及执法程序等方面开展系统性的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加大力度推进“扫码入企”系统应用,制定录入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的启动条件、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检查内容等,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现象。现场出示电子执法证件和“检查码”,告知企业检查内容和依据,有效保障企业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等。强化协同联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依托“扫码入企”系统,加强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整合检查资源,避免对企业的多头干扰。优化服务保障,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企业了解执法检查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切实解决企业在执法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多措并举推进法治培训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主动邀请专家学者、行业精英授课,培训内容涵盖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要点、法律文书制作等,此外积极挖掘内部优秀执法人才,鼓励执法一线的业务标兵、办案能手分享实战经验和工作心得,让培训内容更贴合实际执法需求,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依托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设置无人机操作、VR模拟执法、交叉执法检查等科目,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定期开展执法案卷互评,每季度组织1次执法案卷互评,不断提高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平和质量。
(四)构建多元普法新局面
提前谋划“九五”普法工作,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详细的普法责任清单,建立起局领导带头、各科室协同、全员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环保科普视频等内容。制作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手册、海报等宣传资料,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发放,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组织公众参观环保设施,不断增强对环保工作的认知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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