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自治区黄河流域专项督查第十四项问题整改情况验收结果的公示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MB14571840/2026-00673 | 发文字号: | 000 | ||||||
| 发文机构: | 政府部门 | 信息分类: | 其他信息 | ||||||
| 概 述: |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自治区黄河流域专项督查第十四项问题整改情况验收结果的公示 | ||||||||
| 成文日期: | 2026-01-29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6-01-29 15:55:5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按照《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程序的通知》(乌环委办发〔2024〕31号)要求,2026年1月29日,我局对自治区黄河流域专项督查第十四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销号条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乌海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473-2020565)
整改任务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备注 |
14 | 工业固废处置亟待加强。乌海市建龙包钢万腾公司将145万吨钢渣和水渣倾倒至已治理并验收的查干沟铁矿项目区。 | (一)统筹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9任务的整改措施。 (二)2024年,督促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渣堆固体废物检测鉴别工作,按照鉴定结果编制治理方案,对底层一般固废进行削坡和坡面平整。 (三)2025年,按照治理方案开展治理,完成坡面台阶设置和截、排水沟设置。 (四)2026年,完成封场处理和播撒草籽,整体任务完成治理并进行验收。 | (一)对145万吨钢渣和水渣完成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结论显示固废渣堆不具备危险废物特性。完成145万吨钢渣和水渣治理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论证。 (二)按照治理方案完成土石方削坡、坡面平整、坡面台阶设置和截排水沟设置等全部治理工程。 (三)按照治理方案完成绿化喷灌管网、播撒草籽、覆盖草帘等全部工程,并完成专家评审验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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