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首府地区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呼市环保局通过规范申请、审核、复核、审批、废油脂购置回执和全程跟踪等程序加强管理,要求资质单位持证收集,月报、半年统计,同时加强经常性督查,销售监管,审核资质,收货回执,不定期回访。坚决处理虚报瞒报和未经批准擅自销售等违法行为。同时,还针对公众设立了“有奖举报管理办法”,对举报非法收集、加工、销售“地沟油”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目前,呼市生产的废油脂全部销往外地11家再加工企业,其中河北10家、天津1家,均为当地公安部门备案企业。用于生产脂肪酸甲脂(生物柴油)、环氧树脂、油酸、肥皂、涂料、油漆及工业脂肪酸等产品,有效地解决了“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达到了资源化利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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