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内各类环境违法问题和生态破坏行为,包头市环保局自保科、包头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市大青山管理局组成了督查组,联合对固阳县、土右旗、石拐区、青山区、昆区五个旗县区辖区内涉及大青山保护区的开发项目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察,对保护区内重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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